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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优质信用体系,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
发表时间:2012-12-24 09:37:53

    12月20日,“路桥区2012年企业信用活动周暨农民专业合作社授信大会”在路桥区工商局隆重举办。区工商分局、区农业林业局及我行的分管领导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全区信用等级A级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代表参加了本次会议。
    陈学军副行长应邀在会上介绍了我行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试点信用等级评定结果的信贷政策,向与会人员详细阐述了信用记录、信用意识在当前生产经营、社会生活中的重要作用,并在发言中表态:我行欢迎有良好信用记录的合作社及其社员前来贷款,对有信贷需求的合作社及社员,我行将及时调查,落实资金,快速放贷。随后,我行参会人员向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与会代表发放了融资需求调研表,收集整理各合作社的资金需求情况,并现场解答了各位代表在融资方面的疑问。
   为进一步推进农村专业合作社信用体系建设,今年9月以来,我行联合区工商局及农业林业局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评价试点工作,按照《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等级评定办法》,通过申报、核实、初审和公告阶段,从路桥辖内内登记在册的25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中评选出信用等级AAA级1家,AA级15家,A级46家,信用等级有效期限为二年。同时,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等级评价结果,我行于11月中旬专门制定了对信用等级结果应用的指导意见,切实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资金需求的扶持工作:对试点中评定结果在A级(含)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社员,我行优先给予授信支持,随时满足其生产经营性资金需求;对试点评定结果在AA级(含)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积分外贷款利率,在原享受优惠利率档次的基础上再下浮8%执行;对试点中评定结果在A级(含)以上且自愿采用我行小企业十二级利率测算模型定价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利率按利率测算结果下调一级执行。
    通过本次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评价试点工作及其结果的后续应用,有利地促进了辖内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运行,进一步加强了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文化建设,切实提升了我行金融服务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和贡献度。

               文/摄 公司业务部 尚利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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