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介绍】
进口信用证是银行应国内进口商的申请,向国外出口商出具的一种付款承诺,承诺在符合信用证所规定的各项条款时,向出口商履行付款责任。
【适用对象】
1.进出口双方希望对彼此的行为进行一定约定以提升贸易的可信度;
2.进口商品处于卖方市场,且出口商坚持使用信用证方式进行结算;
3.进出口双方流动资金不充裕,有使用贸易融资的打算。
【产品特点与功能】
1.减少资金占压。对于使用授信开证的进口商来讲,在开证后到付款前可减少自有资金的占用。
2.改善谈判地位。开立信用证相当于为出口商提供了商业信用以外的有条件付款承诺,增强了您的信用,您可据此争取到比较合理的货物价位;
3.货物有所保证。变商业信用为银行信用,银行的介入可以使贸易本身更有保证,通过单据和条款,有效控制货权、装期以及货物质量;
【申请条件】
1.依法核准登记,具有经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足以证明其经营合法性和经营范围的有效证明文件;
2.具有进出口经营资格;
3.在我行开立外币或人民币存款账户;
4. 有足够的相应贸易融资授信额度,并已取得资信等级评定,若在我行无授信,需缴纳足额保证金或办理足额存单、理财等质押。
办理业务联系电话:0576-82557059,0576-82921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