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点及ATM 客户投诉渠道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试点取消企业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8-06-07 10:49:48

        5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试点取消企业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的通知》,经国务院批准同意,央行决定选择台州作为取消企业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的试点地区,试点地区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对银行为企业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由核准制调整为备案制,不再核发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换句话说,试点地区银行按规定审核企业身份、开户意愿真实性以及基本存款账户唯一性后,即可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不再需要央行审批。
        同时,试点地区注册的企业在试点地区银行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自开立之日即可办理收付款业务。不再受“存款人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自正式开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方可办理付款业务”的限制。
        另外,为防范不法分子冒名开户,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企业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实行面签制度,将由银行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共同亲见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在开户申请书和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上签名确认,并留存面签的视频、音频等资料。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单位负责人发生变更的还应当重新面签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单位负责人,并留存面签的音频、视频资料。
        为防范风险,在取消企业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发的同时,央行在通知中强调,要强化银行账户事前事中事后管理,督促银行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切实落实银行账户实名制,有效防范不法分子利用银行账户转移违法犯罪资金。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试点取消企业开户许可证核发的通知.pdf 

扫描二维码
登录手机银行